杭州追債公司:債務沒到期債務人死亡可以起訴嗎
債務沒到期債務人死亡可以起訴嗎
關于繼承人以所繼承遺產(chǎn)的實際價值為限,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繳納稅款及債務的規(guī)定,其含義在于,繼承人需在遺產(chǎn)的范疇之內承擔起清償責任。
若債務尚未到期,而債務人不幸離世,繼承人則可能需要依據(jù)遺產(chǎn)狀況以及債務人的債權人的權益,來權衡是否啟動法律程序。
若債權人堅信繼承人負有償還債務之責,他們有權依法提起訴訟,請求繼承人履行清償義務。
然而,倘若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,那么他們便無需承擔此項清償責任。
因此,是否能夠發(fā)起訴訟,主要取決于債權人的權益以及繼承人對于繼承事宜的意愿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
繼承人以所得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。超過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部分,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。
繼承人放棄繼承的,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。
二、債務沒到期可以起訴嗎
在未到達約定的還款期限時,債權人仍不得以糾紛為由提起訴訟。根據(jù)現(xiàn)行法令規(guī)定,若債務尚未到期,那么債權人向法庭提交訴訟請求,法庭將不予受理。在填制欠條之時,約定的還款日期即是雙方所達成共識的結束時間,這無疑構成了雙務合約中的重要一環(huán)。因此,在債務尚未達到還款期限的階段,債權人要求債務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條
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;
(二)有明確的被告;
(三)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、理由;
(四)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。